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3:51

(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现就在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党内法规;

7.其他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8.“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丰富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一)红色专题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石家庄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西柏坡纪念馆(全国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以“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护航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以主会场演出活动穿插11个分会场“宪法七进”情况的融媒直播形式呈现。

(二)“宪法七进”主题活动2021年“宪法宣传周”举办7个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各主题活动由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卫生健康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网络直播安排。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普法融媒宣传中心”主平台、无线石家庄APP(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APP(石家庄日报社)及其下属媒体账号各5个为主要助推平台。腾讯、网易、河北青年报、长城新媒体、人民网等新媒体,省司法厅和各地市司法局、普法办新媒体账号若干参与直播。各县(市、区)各单位可以安排有关新媒体账号参与直播或转发直播。

(四)收看安排。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组织干部职工,并积极发动社会群众,于12月4日晚上收看CCTV1播出的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全社会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间,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大屏和LED屏集中播出“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标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可以播出其他宪法宣传内容。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各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安排,组织观看和开展活动。也要因地制宜,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并将“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和3-5张图片(包括至少一张利用电视大屏或LED屏播出“宪法宣传周”主题标语的图片)等,于12月6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法监科。

 

相关链接: 关于做好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