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51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文教局,循环化工园区社会发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属学校,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现将国家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1: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
附件2: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
附件3: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
相关链接:《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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