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6:48

日前,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就做好我市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系统谋划、综合施策;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夯实基层”的工作原则。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老有所为动员体系、老年友好社会体系、银发经济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探索“党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动员多方力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培育并指导养老服务专业机构规范发展,引导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持续稳定服务。街道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和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在老年人较多的相邻小区,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可交由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提供服务2025年,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2.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和公用建设事业维护。在农村打造县乡村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支持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3.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配置医疗资源。推动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并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养中有医”“医中有养”。按省有关要求,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试点。2025年年底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和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创建工作,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4.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能力。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实施全市光荣院新建、改扩建提质改造工程。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给,做好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等工作,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5.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制度备案信用承诺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和标准,积极推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

6.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调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参保人员连续缴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推进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做实。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养老金融产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推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二)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7.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进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康复中心。实施优抚医院提质改造工程积极推进优抚医院新址迁建2025年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以上。

8.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服务项目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做好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 

9.延伸居家医疗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优先为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可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

10.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机构普遍开通老年患者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优化入出院流程,积极推行入出院一站式服务,提供导医服务。研究制定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制度。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1.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具备服务能力的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开展“互联网+照护服务”,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研发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满足群众不同层面的照护服务需求。

(三)构建老有所为动员体系

12.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举措,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四级办学网络体系。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办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各县(市、区)要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交流场所。培养服务老年人的基层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发展休闲养老度假项目,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开展老年人主题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公益讲座等。开发老年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4.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低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社会活动,利用所学所长在科普、环保、社区服务及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基层党组织建设,鼓励老党员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带头发挥余热。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建立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老年人再就业的专业培训体系和老年人才市场、老年人才信息库。

(四)搭建老年友好社会体系

15.优化司法服务适老项目优化涉老法律援助程序,坚持“应援优援”的原则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减免符合法律援助规定老年人办理公证的费用,重阳节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公证业务。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推进“冀时调”平台深度运用,依托诉讼无忧网移动微法院等多种途径为老年人立案、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开设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以及12368热线非工作时间自动查询功能,推广电子送达和电子卷宗应用

16.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落实《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制定涉及老年人利益的具体措施时,应当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全面清理各部门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深入化解调处,做好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落实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全程跟踪监督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官方政务号进一步畅通12315热线,开发App、微信小程序等反映诉求方式,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17.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在门票减免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推动落实外埠老年人同城待遇。深入落实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敬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简化办卡手续,非本市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直接办理“敬老卡”。市内A级景区减免老年人门票,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适当设立老年人专用通道。对申请人满65周岁、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核定为0的,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可优先分配保障房。

18.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分级分类布置养老服务设施。推进“一老一小”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按照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范围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呼救设施、开展定期探访。

19.落实为老服务激励政策。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的培训,鼓励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护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学员职业培训补贴。引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按规定享受住房、电价、水价、气价等支持政策。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20.开展助老关爱行动。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公共服务机构要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推进“七有”爱老敬老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继续开展“寸草心爱老敬老行动”,扎实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小学和高校学生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21.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以“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月”等活动为载体,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一批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强化涉老公益广告宣传,制作播出面向老年人的节目栏目。“敬老月”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常态化播出敬老公益广告。

(五)培育银发经济政策体系 

22.优化产业布局。制定石家庄市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2年-2025年)》发挥太行山和滹沱河山水生态资源优势,推进康养与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农业观光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滹沱河康养休闲产业聚集带,统筹沿河生态绿廊建设和乡村农业发展,簇团布局健康养老、休闲运动、医疗保健等项目。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策划推出适合老龄人旅游休闲的高质量文化旅游线路。持续举办文化旅游进社区活动,加强旅游景区直通车服务。发放旅游惠民卡。构建“三区两园一平台一集群”的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新格局

2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投融资、用工、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定期发布扶持政策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工作相关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引导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加大对老龄事业投入。

24.加强老龄科技支撑。支持研究机构和高校广泛开展老龄课题研究。将老龄课题研究纳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推动实现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涉老数据共享。加大级科技计划对老龄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老年用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加强老年慢性病和共病诊疗技术研发推广与转化应用。

25.保障老年用品服务供给。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强化老龄产业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鼓励认证机构开发智能化养老健康终端产品相关认证,支持全市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加快老年化智能产品技术研发。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适老化智能产品质量监管。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培优工程,支持企业加强适老化智能产品研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各级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做到基层老龄工作有人负责。发挥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投入力度。将发展老龄事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2022年底前,各级政府留成使用的社

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四)建强人才队伍。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群众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的知晓度。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提升行业社会认同。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