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1:56
石家庄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1 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医师执业活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现场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 依法执业;在注册范围内执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及时救助危重患者;规范开具麻精药品、处方药品等;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等。
2 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护士执业活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护士条例》第五条。 现场检查 护士执业情况。
3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情况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 血站执业活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血站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十条。 现场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 血站执业活动情况。
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情况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五条。 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情况。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