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托育机构扶持和管理,不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石家庄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市级扶持补助办法(试行)》。
该《办法》重点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进行了规定。对新建或利用各类服务设施、闲置资源改造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每个托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扩建托位的,每新增1个托位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质量评估等级、实际收托婴幼儿人数、月龄等因素,对于质量评估等级为合格的,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的运营补助,质量评估等级为优秀的,在合格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5%的补助资金。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初步建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托育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构建高质量、高品质、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切实降低养育成本起到关键性保障作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托育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研发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平台、成立托育行业协会,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将普惠托位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得到全面提升,石家庄市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已建设普惠托位2.08万个;石家庄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完成选址、产权移交等手续,正加快建设;8月份全市首家公办自营的医疗机构办托——市第四医院职工托育园开班运营;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公建民营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普惠托育发展体系的逐步完善,全市广大婴幼儿家庭将享受更优惠更高质量的照护服务。(委人口家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