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卫生健康领域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881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380条,政务微博发布1748条,政务微信发布1753条。一是及时公开基础信息。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为群众查阅相关资料提供便利;二是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按时稳妥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罚没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石家庄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执法事前公开信息,以及各项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信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及时准确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做好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今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0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4件、政协提案52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是规范做好政府信箱留言工作。今年以来收到政府网站留言227条,答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132023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发布信息的单位(科室)须填写《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按照审批流程,经委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严格按照要求的版面进行设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积极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平台。

)监督保障。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及时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综合统筹、强化落实。同时,开展网站、新媒体自查工作,对违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内容准确、详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比社会公众的期待,我们工作还有一定距离,比如部分规范性文件解读内容不够丰富,解读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有待提升。接下来,我委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积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