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6:43
石卫〔2020〕6号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石家庄建设为统领,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为重点,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继续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一、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阻击战
1.强化重点人群和部位防控。严防境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输入性病例,及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从境外流入我市。继续做好湖北来石人员、去过湖北武汉人员、与两类人群有过密切接触人员以及所有发热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三个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14家县级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实现应收尽收、应检尽检。严格病例报告,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上报信息。做好全市疫情监测工作,严密监测境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输入性病例,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加强医疗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及时组织实施患者的转运、诊疗和会诊,实行“一人一方案、一人一团队”,坚持中西医结合,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最大限度提升收治率和治愈率,确保患者“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建设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把牢医疗救治第一关。进一步激励关爱医务人员,做好支援湖北医疗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招聘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人文关怀,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合理安排轮休,加强心理疏导,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特别是强化援助湖北队员的关心保障,全力解决后顾之忧。规范高效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口罩和医疗废水等,保障环境安全。
3.加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重点保障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放疗、化疗、血液、肿瘤等重点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分试点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
二、大力实施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
4.完善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政策。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15个专项行动,组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15个专项工作组,对标国家、省监测考核细则,建立我市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确保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起好步、见时效。
5.构建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工作体系。参照省里做法,建立部门联动工作体系,制定健康石家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15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众健康网格化管理机制,重点发挥村委会、居委会作用,建强基层健康服务管理的组织保障。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培养培训、服务标准、绩效考核等制度,引导医务人员下基层,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6.实施五大攻坚行动。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提升攻坚,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居民膳食减盐减油减糖攻坚,大力实施“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指导群众科学合理膳食,制定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着力创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学校。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攻坚,重点推进控烟立法,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攻坚,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攻坚,推进癌症(肿瘤)早诊早治筛查,有效遏制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发态势。
三、持续深化“四医联动”改革
7.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16个农村县(市、区)培树1-2个石家庄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指导1个县(市、区)争创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全市打造2-4个“市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样板化管理区”,积极争创“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样板化管理区”,努力打造具有省会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品牌。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全覆盖。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有效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实现“三转变、三提高”。
8.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年底前,全部城市医疗集团实现挂牌,分别组建医联体管理委员会,力争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总结推广高邑县紧密医共体建设经验,每个农村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共体,探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康复医院建设,至少建成1-2所达到二级标准的康复医院或护理院。委属8家医院全部安装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并连接延伸至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各成员单位,在全省率先形成以医疗集团或医联体为核心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实现分级诊疗服务信息化支撑全覆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0%以上县(市、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9.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基本药物管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按国家要求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完善分级应对及分类处理,确保短缺药品供应。强化药事管理,加大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管理工作的质控力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在高邑县、新华区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制定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政策,实施医联体内药品供应保障一体化,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及应对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
10.提高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搭建网络专线,实现部分省直医院、委属医院、县办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开发连接县办医院的预约挂号系统,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公办医疗机构统一同步网上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时间力争精准到30分钟内。加快县(市、区)级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力争县级平台建成率不低于80%。推动2-3家委属医院建成院内集成信息平台,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新突破。
四、全面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11.落实“四不摘”要求。将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完善贫困地区留住人才、留住技术、提升能力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全面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对口支援等工作,组织做好三级医院“组团式”对口帮扶,继续实施“春雨工程”,巩固村卫生室“空白点”清零成果,远程医疗覆盖全部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并向村卫生室延伸。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30个,救治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配合医保部门实施贫困人口市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做到“应治尽治”“应保尽保”。开展贫困人口医疗救治住院病历诊疗合理性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12.加强监督指导和宣传发动。督促指导县(市、区)抓好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率100%。完善分包负责机制,每季度对分包县(市、区)进行一次检查。通过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县级工作数据进行监测,定期开展随访评估。对重点工作实行月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教,提升贫困人群政策知晓率。抓好脱贫人口后续巩固提升,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防止形成新的贫困人口。
五、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13.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依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规范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并亮证经营,各类卫生设施,清洗、消毒及“三防”设施齐全、措施落实,“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力争全市公共场所各项指标全部达标,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小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水质达标,管理规范,监测资料齐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14.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市级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大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力度。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健康科普巡讲活动,积极推进健康教育示范基地试点,规范健康教育文化活动室、健康教育文化一条街、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设。强化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探索传统主流媒体和移动新媒体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到2020年底,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加强12320卫生健康热线建设,提升热线服务水平。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烟修法工作,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单位。
15.强化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储等环节,规范医源性污水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确保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强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16.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区全部创建成为省级、国家级示范区。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强化疾控机构建设,配备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三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17.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建立健全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治机制,发动全社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消除各类孳生地。组织各单位、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掌握全市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全市“四害”防控措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市属各区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六、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8.健全乡村医疗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制定乡镇卫生院分类发展计划,年内把5个中心卫生院打造成为一类卫生院,建成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在全市17个农村县(市、区)全面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改革,完成117个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并重点打造一批一体化管理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1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全国社区医院创建和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0%达到基本标准,10%达到推荐标准,扩大社区医院试点创建范围,力争创建约10个社区医院。进一步深化“三个100”工程,升级培训社区首席高血压医师和首席糖尿病医师各100名。调整首席专家工作室建设,打造50个以慢性病防治为主的首席专家工作室。培树10个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集运动干预、营养控制、情绪管理、综合康复和疾病诊治为一体的医防融合试点首席专家工作室。
20.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现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缺编情况,2020年计划招聘1559名,使我市乡镇卫生院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培训240名社区康复医师、妇儿医师和心理医师,选派60名优秀社区卫生管理人员赴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交流。实施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完成乡、村两级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1800人次培训。继续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为基层培养140名全科医生。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业务素质。
七、着力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1.营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良好氛围。印发《石家庄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推动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做好人大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准备,推动倾斜政策落实。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文化宣传示范医院、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医院、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等“六进百场”中医药知识巡讲活动,适时组织中医药膏方节、中医药知识竞赛、中医养生功法展演系列中医特色文化推广活动,与市电视台共同打造中医养生特色栏目品牌。
22.探索中药服务能力提升新路径。开展“学经典,用经方”学习竞赛活动,培养中医人通读中医经典、熟记经方验方的行动自觉。试点建设“共享中药房”,依托市中医院,探索在桥西医疗集团内建立中药饮片统一调制配送机制。试点建设“民间传统中医特色服务区”,遴选民间中医药专长人员入驻。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推动市中医院以国家传承创新项目为契机,挖掘整理“石门一派”学术思想,建立中医流派,扩大区域内中医诊疗影响力;推动县级三级中医院建设,打造一批县级区域性中医诊疗中心。突出骨伤、肛肠、儿科、康复等中医专科优势,组织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评选,引导扶持市、县中医院特色发展。组织省级名中医集中收徒,鼓励市、县中医院建立跟师学习制度。
23.开展国医堂服务内涵提升行动。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普及活动,聘请国家级名师,在基层推广平衡针、刺络拔罐等疗效明显、群众接受度高的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示范社区(乡镇)”创新行动,探索从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养生、中医药文化普及宣传入手,用中医药手段和方法对居民进行健康干预的成熟模式;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倾斜政策,鼓励乡镇卫生院多渠道引进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支持基层“西医学中医”培训教育。
八、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4.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有关要求,着力提高卫生应急治理能力。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职责、流程和措施,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联防联控,落实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人感染H7N9病毒、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科学防控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性传染病。强化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值守,规范信息报告,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调整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度风险评估,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和紧急医学救援事件。
25.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实施艾滋病干预工程,利用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契机,力争在全省创出新的干预模式。创新实施结核病“六精准”模式,做好学校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遏制聚集性病例的发生。继续做好流感、手足口、麻疹、水痘、腮腺炎等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强化培训督导,遏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条例》,实施预防接种单位归口及网格化管理,推动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提档升级,实现疫苗接种可追溯。巩固深化地方病专项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26.提升慢性病和精神卫生综合防控能力。巩固提升原有国家和省级慢病示范区建设,力争完成2-3家国家级和省级复审,1-2家申报省级示范区创建。依托有关医疗机构设立肿瘤、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口腔病、慢阻肺、脑卒中防治办公室。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增加3-5个试点县。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设标准化心理门诊、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咨询社,探索社会心理服务医教协同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加强社会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专业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指导,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
27.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体系,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面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着力抓好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加快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创建职业健康企业,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扎实开展“健康河北”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尘肺等职业病高发势头,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28.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74元,强化规范经费拨付、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系统性安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卫项目负责人员培训1-2期。继续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稳妥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提高群众对电子健康档案的利用率。积极推进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的医防融合工作。
29.提升公共场所电除颤能力。将PAD计划作为推动院前急救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市财政、规划、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完善配套政策,统一招投标确定采购单位和培训机构进行安装投放。6月底前,以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首批试点,配置60台AED。AED规范化培训和现场救护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建立重点地区网格化公共电除颤布局,力争实现“黄金4分钟”急救。
九、持续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30.加强妇幼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深入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妇无创基因和耳聋基因免费筛查等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协调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和基线调查。加快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公安部门对接,公安部门在办理落户时可对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和核实。按照省“一年试点,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启动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中国计生协“优生优育托幼照护服务”项目,联合长安区第四幼儿园打造正规化、专业化的优生优育托幼照护中心,力争在全省创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1.加强老龄工作。强化市老龄办综合协调职能,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医疗机构安宁疗护试点服务基本规范和标准,探索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安宁疗护科(病区)或依托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在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立安宁疗护单元,逐步形成制度完善、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病区+单元”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安宁疗护试点。鼓励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开展医养签约,养老机构和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市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4-6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32.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工作。做好新增计生特殊家庭资格确认,继续完善“11229”亲情关爱计生特殊家庭服务模式,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医养扶一体化”服务保障措施,及时足额发放计生特殊家庭生活补贴、养老补贴等各项扶助金。联合民政部门,利用市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构建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推进生育关怀行动,使青少年、计生家庭、贫困女孩、贫困母亲受益。推进市、县级计生协改革,确保计生协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
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
3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代建中心推进市第一医院赵卜口院区、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全面做好医院搬迁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井陉县中医院新建项目、晋州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和无极县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楼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复并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落实2020年石家庄市县城建设品质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管指导,力争2019年前批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全部完工,群众基层就医环境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34.抓好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推动实现与京津地区知名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的有效对接,力争组织1-2次大规模的对接活动。积极组织参与石家庄国际投资促进合作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主动寻求委属医院与京津地区和国际前沿领域机构的合作。大力培树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典型复制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委属医院“对标京津、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全面展示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成效成果。支持正定自贸区开展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感染微生物、罕见病等基因质谱试点,配合市发改委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
十一、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
35.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督察机制。开展执法过程全程在线监督试点工作,做到执法全过程全程在线监督;提升阳光二维码监管平台、在线监测、放射诊疗管理系统功能应用。严厉打击违法行医行为,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加大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36.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依托市级质控中心组织院感、护理、药学、临床用血、检验、儿科等专项督导,对病历质量、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等诊疗合理性进行评价督导。开展医务人员岗位技能竞赛,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加强医疗技术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全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已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全面评审评价。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校验工作。加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推进力度,完成所有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及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儿科医疗质量管理,召开石家庄市儿科业务研讨会。
37.加强财务监管。落实《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健全长效投入增长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加强各级财务人员培训。做好卫生总费用核算,研究分析费用结构及政策影响。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加快推进体现成本和收入结构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医保部门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深化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管。加强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强化内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38.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行风监管。大力弘扬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和服务窗口满意度评价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工作效能和医疗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重点抓好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术中加价”“拿红包、吃回扣”“搭车售货”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十二、强化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39.抓好“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组建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开展基线数据摸底调查和基础调研工作。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变化趋势,在做好分析性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落实《石家庄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2019-2035)》《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石家庄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专项规划,谋划一批医疗卫生设施重点支撑项目。
40.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立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动态管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为抓手,提升“法治医院”建设水平。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运行新机制。
41.深入推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力争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推进市域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探索将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全面加强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建设,力争实现县域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开展重点岗位培训,提升护理管理人员综合水平。开展“2020年急救常识进万家”活动,力争急救常识培训受众人群达到9万人次。以建设“服务型、文明型、高效型”亮化窗口为目标,在全市实施“医疗机构窗口服务亮化工程”。
42.深化“双问计”工作。围绕2020年工作重点,科学制定问计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坚持领导带头,抓好向上问计,争取上级在资金、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力度。拓展问计范围,积极向北上广深等先进地区问计,全面学习卫生健康工作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深化问计于民,利用平台问计、专题问计、创新问计等,有效解决好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吸收采纳和落地见效。
43.加强人才与学科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委派20名中青年骨干到北京市属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探索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制,继续抓好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招录。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完成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推广。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水平和覆盖范围,覆盖率力争达到97%以上。组织完成市属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年度考核和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申报,择优推荐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赴京津冀和国外知名院校或医疗机构研修,力争获批医学科研课题100项以上。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国际合作平台。
44.防范化解信访和重大风险隐患。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和“北京不能去、河北不能聚”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督访、下访约访,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依法依规处置群众信访。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实现“无黑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全面排查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突发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群发职业病(职业性中毒)、公立医院债务和因医疗纠纷、自诉疫苗受害者群体、失独人员群体大规模集聚上访等公共卫生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漏管失控。
45.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各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惨痛教训,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化品、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全系统不出现泄密事件。
46.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创新干部保健信息化服务新模式,妥善组织完成保健对象年度健康体检,做好领导保健宣传和预防接种,持续抓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三、加强党的建设
47.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推动理论武装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完成首年“规范达标”任务。严把选人用人关口,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将政治强、讲团结、敢担当、懂业务、善管理、能创新、作风正的人选进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推进《石家庄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开展“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回头看”,完善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科学界定议事范围和程序,落实党务公开,推行重要事项公示,推进规则机制运行规范、顺畅和高效。
48.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落实定期轮训、培训,突出党性教育,不断拓展“主题党日”内容。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推进公立医院将支部建在科室。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建立完善“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指导民办医院开展党建示范点建设。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
49.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委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坚持廉政勤政函信提醒,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刀刃向内”,遏制身边的腐败,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深入推进以案治本机制落实。持续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
50.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加强网站信息审核审查,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做好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舆情监测与反馈机制,提升舆情监测、研判、预警、调控和引导能力。加强精神文明常态化建设,抓好省、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争做“文明医院”“文明处(科)室”“文明医护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医院窗口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倡导志愿服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打造具有卫生健康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广泛开展培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精心组织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感动人物”,宣传传播卫生健康行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