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0:52
石卫〔2016〕22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
“十三五”规划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
“十二五”期间,是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标准统一”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电子病历试点城市、全国居民健康卡试点城市,全国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城市等。
(一)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搭建完成。设计了“26312-1”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总体框架,通过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在全省第一个建成了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新农合及综合行政管理六大业务系统,建立了辅助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了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定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接口标准与规范》等十余部标准规范,创建了适应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系统安全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建立健康档案910多万份,采集电子病历50多万份。
(二)医院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8家市属医院和16家县级医院完成了标准机房建设,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医技检查及医学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RIS、PACS)和医院综合管理系统。其中,8家市属医院HIS和EMR系统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招标采购,开创了“医院信息化统一建设模式”。4家省级医院、8家市属医院、17家县级医院通过卫生信息专网与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全市“就诊一卡通”应用。
(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日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了免疫规划、实验室管理、雾霾监测、综合管理等13个子系统,提高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了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覆盖婚前、孕期体检、产前筛查、心脏筛查、产时体检、分娩、产后体检、儿童保健等业务的妇幼保健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了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居民健康档案建档210多万份,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8.89%。120紧急救援进行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健全了院前急救服务三级质控体系。开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
(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建成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全市卫生计生数据中心,共有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硬件设备90余台件。全市卫生计生专网初步建成,开通专线52条,联接4家省级医院、8家委属医院、5个管理中心、2个县级平台、17家县级医院和18家社会办医机构。网络覆盖全市23个妇幼保健机构、20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个新农合管理机构,23个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机构。
(五)国家居民健康卡实现全省首发。以全国居民健康卡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强化银医合作,与建行、交行、农信社等8家国有及股份制银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横向完成了医疗服务、新农合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预防接种、职业病体检等6大业务系统的居民健康卡应用改造,纵向完成了市级卡管平台与河北省和国家卫计委三级卡管平台的对接。在试点区域内,实现了“卡受理、卡挂号、卡就诊、卡查询、卡结算、卡管理”六个方面突破。
(六)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不断升级。按照全省首批试点新农合大病保险城市建设要求,对市级新农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病人出院异地即时结报、重大疾病“出院即报”、基金运行监控、综合分析评估、补偿方案测算和农合费用审核等功能。通过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实现了新农合的基金预警、方案预算和门诊统筹等业务监管。
(七)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功能完备。建立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人口计生公众服务平台、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手机终端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系统,实现了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网上申报、受理和承办群众诉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反馈协查。
(八)信息化建设支撑体系逐步健全。开展了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定级备案、安全测评,提高业务系统安全性。建立平台运维体系,使运维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了运维服务质量,保障了业务的持续。按照运维管理的方法和标准,建立融合制度、流程、人员、技术、信息资源于一体的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对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与监控。
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在取得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不到位。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尚未建立,数据标准不能统一,系统间不能有效沟通,平台的数据标准与数据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化发展建设不平衡。医疗机构之间、城乡之间、县域之间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不同卫生业务领域间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特别是建设完成后数据缺乏及时更新。三是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不高,多数医院离医院等级评审的信息化要求还有差距。基层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能力不高,在服务居民健康管理方面还有欠缺。区域平台卫生大数据还未有效挖掘应用。四是信息交换互联互通矛盾突出。跨机构、跨领域、跨区域的医疗服务业务协同服务、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应用建设的内容、覆盖面和应用效果不够,分级诊疗、上下联动难以实现。信息化建设区域之间、单位之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信息系统相互隔离,“信息烟囱”和“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五是信息化标准建设滞后。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框架及标准规范落地应用不到位,本地化的适用标准规范扩展建设滞后,医院及区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应用推广还未有突破性的进展。六是信息化经费投入不足。尚未建立信息化投资建设的    长效机制,信息化项目投入少、持续能力不足、缺乏统筹使用的问题普遍存在,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保障能力不够强。七是信息化建设人才缺乏。人口健康信息化专业队伍技术人员少、能力不够强,尤其是缺乏既了解卫生计生业务现状与需求,掌握行业特点与发展规律,又具有信息化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深化医改的破冰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期。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机遇与困难同在,挑战与发展并存。
(一)党和政府重视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无论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健康产业,还是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发展,都把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康中国”的战略规划,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人口健康信息化是深化医改提出的必然要求。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提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人口健康信息化作为医改“四梁八柱”之一,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又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及卫生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深化医改离不开人口健康信息化的加快发展。
(三)推进分级诊疗对人口健康信息化提出了任务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同时要求,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人口健康信息化是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
(四)“互联网+”卫生健康为人口健康信息化明确了任务方向。随着互联网经济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互联网+”的创新业态极其重视,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大健康信息技术应用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人口健康信息化出现了新的格局和新的模式。随着“互联网+”卫生健康应用的不断出现,人口健康信息化必将进入快速的发展新阶段。
(五)京津冀一体化为人口健康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挑战。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承接非首都功能的医疗卫生资源向石家庄市转移布局,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教学和学术交流,建立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协同等机制,实现异地报销和医师异地注册,都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人口健康信息化在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服务人口健康事业发展为总需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联动,重点推进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目标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以信息惠民为目标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建设,以科学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全面提高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顶层设计、标准统一。坚持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的原则,以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互联互通为目标,切实推进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建设框架及标准规范在我市的落地应用,全盘规划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和计生之间的信息资源建设。注重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建设,实现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2.服务医改、信息惠民。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服务医改、服务人口计生新政、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业务、服务政府监管、服务健康信息惠民”的原则。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以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服务技术为载体、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为切入点,扩大信息服务范围,让人民群众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中获得更加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标准制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对信息建设及应用的有效监管。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成员加入到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依法有序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开放,为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长效发展、良性运营提供保障。
4.强化应用、务求实效。坚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有效应用、服务于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应用系统等信息资源,有序扩展业务应用领域,持续改进系统应用功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注重建设及应用实效,做到建成一个系统,用好一个系统,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
(三)主要指标
1.建立标准统一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和应用率,9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并达到一定应用水平。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以上,全市9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以上。
3.建立市、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级平台完成9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80%的县(市、区)完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测达到4级,支持各级平台积极开展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4.建立分级诊疗应用信息平台。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覆盖100%二、三级医院,80%以上的基层机构,100%三级医院与60%二级医院、60%二级医院与区域内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远程教育的信息平台,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5.居民健康卡建设。10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市常住人口人均持有1张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应用覆盖卫生和计生全部领域。
6.安全等级保护建设。三级医疗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全部达到安全等级三级,90%二级医疗机构重要信息系统达到安全等级二级以上。
7.京津冀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河北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北京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天津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健康信息跨区域、跨机构共享,逐步开放卫生计生数据库。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和远程教育的网络平台。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
按照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46311-2”的总体框架,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规范市县两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共享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满足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要求。做好全市医疗机构医院信息平台顶层设计,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市属三级医院基本完成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标准的修订与完善,进一步开展标准体系、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机制的研究。具体完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保障、网络建设、信息交换标准体系建设,探索社会化健康医疗数据信息互通机制。重点完成石家庄市居民健康卡应用标准、全员人口及计生管理数据标准、医疗资源数据标准、基于分级诊疗服务模式的业务协同交互标准、医疗卫生机构运营管理数据标准等标准的制定。通过标准建设强化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共享文档的标准应用,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建立覆盖全域的人口健康信息专用网络
整合现有的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建立高效互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实现市县两级平台、县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的光纤专网接入。根据需要扩展接入带宽,支持实时卫生信息的数据整合,结合区域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支持医学影像调阅、远程视频应用。

专栏2  人口健康信息化专网建设项目

 

1.建设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专网,整合现有的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全覆盖;各县(市)建设本级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中心,组建县域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市级专网与各县网络中心通过光纤专线相连接;

2.统一接入带宽,市县两级平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接入带宽扩展到100M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接入带宽扩展到50M以上,村卫生室接入带宽扩展到10M以上。

 
(三)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1.完善医疗机构应用系统建设,重点推进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建设和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建设。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实行医药分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重点,推广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临床数据中心,逐步推进结构化电子病历、专科电子病历建设,实现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建立运营管理数据中心,实现医院管理决策的信息化。推动医院建立远程医疗、预约挂号及患者APP导诊服务系统。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疾病预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慢病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更新。建立社区卫生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实现业务源头的量化数据采集及工作量核算。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签约服务、老年人康复护理等功能服务,实现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
3.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院前救治等公共卫生机构的数据集成、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重点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发病率较高、医疗资源占用较大的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扩展建设公卫机构的食源性疾病监测、雾霾监测、实验室管理、健康体检、孕前优生、孕前高血压、院前救治信息整合、突发事件信息整合、动态地图、无线视频传输、急救电子病历等业务系统。
4.完成卫生信息与人口计生信息的整合。加强计划生育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健全全员人口数据库,建立人口健康信息便民惠民服务系统,实现卫生信息与人口计生信息的全面整合。

(四)加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河北省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及实施规范,实施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全员人口资源库、居民健康档案资源库、电子病历资源库、卫生资源数据库四大数据库的标准化改造工程,建设数据采集质控系统及管理体系,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完善平台的基础应用功能,建设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应用为核心的基本交换服务系统,规范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功能、注册功能、信息交互功能、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数据管理及共享调阅功能、业务协同功能,优化平台性能;实现满足分级诊疗制度要求的双向转诊、转检转验、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慢病协同管理、技术协作等业务协同服务;加快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县级、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联动协同;完成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专栏4  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1.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启动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三期建设。

2.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8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3.市级平台应用集成基础平台:提供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基本交互服务,为人口健康信息共享提供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调阅服务,为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医疗业务协同、公共卫生系统接入及业务协同、人口计生应用系统接入及业务协同,提供应用集成服务。

4.医疗机构对接:结合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前置交换系统项目,完成市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省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对接。

5.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测评。

6.四大数据库:在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整合市全员人口数据库,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卫生资源数据库。

(五)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
建设石家庄市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充分挖掘、有效利用人口健康数据资源,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医学科研数据导出服务、统计分析系统,辅助医学科研活动的开展;建立面向临床决策支持的单病种质量、治疗效果、费用分析系统,单病种临床路径医疗质量分析系统,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建立面向公共卫生管理的疾病发病数、发病率、疾病排名、疾病谱分析系统和疾病监测预警分析系统,为公共卫生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建立面向居民及患者的卫生服务资源查询、导医服务、诊疗信息、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档案调阅的公众服务系统,为居民患者提供健康信息服务。

专栏5  数据资源库挖掘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大数据中心:依托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等业务数据,建立起石家庄市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实现医疗临床和科研、中医药、计划生育管理等大数据应用。

(六)全面推进国家居民健康卡发放应用
加快国家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重点推进大型医疗机构以及新生儿群体、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人群的发放与应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通过居民健康卡有效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实现卫生计生服务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与主要诊疗信息记录、跨区域机构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实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扩大居民健康卡在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应用,整合现有就诊卡、母子保健卡等,实现“一卡多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一卡多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专栏6  国家居民健康卡建设项目

1.居民健康卡环境改造:2018年全部完成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的改造。

2.居民健康卡在大型医疗机构发放应用: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居民健康卡自助发放。

3.省市卡管平台对接:完成市级卡管平台与省级卡管平台接口升级改造。

(七)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
围绕“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发挥市中医院示范经验作用,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以国医堂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末梢的全方位、立体化的中医信息化体系;统一全市中医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建设中医药电子政务、综合统计、预防保健(治未病)系统;提升中医管理服务水平,依托市县两级平台,加强中医电子病历及中医临床路径系统建设,实现中医药与卫生计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中医信息化人才培养。

专栏7   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1.编制中医药信息化规划方案:制定石家庄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2.统一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石家庄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中医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县两级中医治未病、中医保健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

4.中医药远程诊疗平台: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全市中医远程诊疗信息平台。

(八)加强信息安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
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遵循行业标准规范,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整改和等级测评等工作。重点完成网络安全设备、应用系统审计、数据异地灾备、服务器双活系统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系统应用;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促进软件正版化推广使用;完成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认证工作。制定卫生计生信息系统运维规范及管理规范,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运维体系建设。建立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运维管理中心,完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运维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运维管理自动化。探索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运维外包机制。

专栏8   信息安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1.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完成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县级医疗机构信息安全等保备案工作。

2.区域平台运维管理中心:建设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运维管理中心。

3.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100%的市办医院建设双活数据中心、容灾备份 、服务器和存储虚拟化。

(九)有序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
按照国家“互联网+”健康的发展战略,本着“政府主导,试点先行”的原则,依托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中心,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统一建设试点推进互联网医疗及健康管理服务APP及网站系统的应用,为居民和患者提供医疗卫生资源查询、导医服务、预约挂号、诊疗信息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健康档案查询、个人健康危险因素分析提醒、健康监测监护、健康评估、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指导、中医治未病、医养结合等健康信息服务。发挥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互联网医疗及健康管理信息服务,逐步实现人口健康信息向社会服务开放。

专栏9  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建设项目

1.“互联网+”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石家庄居民健康网门户网站功能,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完成建设石家庄市人口健康惠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2.互联网+”移动医疗惠民服务。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建立预约诊疗系统,实现门诊窗口、医院的自助设备、手机APP、互联网、电话等多种形式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打造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智慧型医院。建立移动医护系统,实现全院的内外网wifi覆盖、医生移动查房和护士移动护理、诊疗服务多媒体等服务。

3.“互联网+”远程医疗。依托毗邻京津优势,按照资源整合、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建设原则,建立远程医疗综合管理系统、远程会诊系统、远程临床诊断中心,实现与省级远程医疗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重点由市一院建设全市远程会诊管理中心、市五院建设传染病远程医疗与会诊中心、市二院建设糖尿病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市中医院建设中医远程会诊中心。

4.“互联网+”分级诊疗。依托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建立分级诊疗应用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二级、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5.“互联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建设疾控机构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日常会议和培训要求,并用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市卫生监督局建设卫生监督全过程执法记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指挥调度和视频会议等功能。石家庄市妇幼保健站上线移动医疗手机APP客户端,覆盖全市22个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实现网上推送检查结果、保健知识宣教等。

五、实施进度
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底完成,规划周期为五年,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规划建设总体分为三个阶段,项目从2016年开始建设,子项目建设的时间周期可交叉,总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16年---2017年):完成石家庄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全市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推进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市级及30%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三大数据库,实现三大数据库信息共享,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卫生资源数据库,加强市级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专网建设。开展分级诊疗应用信息系统与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与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信息安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市级及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80%。全面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标准的医院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开展卫生服务监管和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阶段(2018年—2019年):全面推动卫生计生各业务应用系统融合,建立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相适应,功能应用完善,标准统一规范,信息高度共享,系统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居民健康卡覆盖100%的城乡居民,居民健康卡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同步达到90%以上,规范化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达到90%。加快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8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平台建设。80%三级医院与30%二级医院、50%二级医院与区域内50%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和远程教育的网络平台。实现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各项业务系统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完成石家庄市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展数据资源库挖掘利用。结合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统一建设、试点推进居民及患者互联网医疗及健康管理服务APP及网站系统应用,实现信息惠民。按照石家庄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石家庄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试点推进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疫情报告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完整的卫生信息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国家居民健康卡实现全覆盖,全市实现“一卡通”。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5%以上,应用率大于80%,居民健康卡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同步达到100%,规范化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达到100%;完成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各项业务系统应用水平显著提高。遵循国家卫计委、河北省卫计委和我市相关标准,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以上,全市9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以上。9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市、县两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完成80%的县(市、区)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市级异地容灾机房建设。全市80%县全部建立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并与市级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对接。实现石家庄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力争在2020年末最终形成集共享、发布、调度、指挥、决策为一体的,全面、高效、便捷、快速的石家庄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的信息联通与共享服务架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健康信息化顺利实施
把人口健康信息化作为深化医改,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建立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职责,明确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机制建设,确保人口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研究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机制和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围绕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定位,制定加快实现卫生计生信息化的扶持政策以及运行机制、组织机构、人才建设制度,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科学的投入保障机制和项目效益评估体系,重点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和系统运维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中来,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
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完善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培养、管理与保障制度,为信息化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口健康信息化的良好环境
围绕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意义。加强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对项目涉及部门、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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