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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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2020-203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中国·石家庄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职业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防治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的职业健康危害日益突出。新的职业病及与工作相关疾病,如精神、肌肉、骨骼类职业健康问题凸显,防控难度加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二是职业健康管理范围不断扩展。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传统职业病仍处高位。尘肺病、噪声聋和化学中毒等传统职业病占新发职业病的87%以上,且仍处高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四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五是职业健康责任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和联防联控、综合防控机制尚需完善,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促进石家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支撑坚持转变观念,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9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4个专栏。

  一是强化源头防控,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一方面要通过调整产业政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传统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能。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创建职业健康企业,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职业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把其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企业建设的总体安排;制定职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建设计划和评估办法,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劳动用工、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促进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的工作生产环境,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努力建成一批职业健康企业;推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培养职业健康行为。

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鼓励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系统内外技术资源,依托条件较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矿山、化工、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设立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推进技术支撑机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五是完善救治政策,实施多元化保障措施。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诊断、救治、康复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创新监测方式,扩大监测范围,加强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力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尘肺病人动态管理模式,实现尘肺病患者精准救治救助;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推进多元化诊断、治疗、康复和保障措施到位。

六是深化科技创新应用,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早期筛查技术研究、干预技术研究和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治理,开展尘毒危害和生产性噪声监测与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在尘肺病、噪声聋、化学性职业中毒和放射性职业病等重点职业病的诊疗和康复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动职业健康高效发展,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强化数据统计、分析与应用,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部门间职业健康信息共享;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八是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统一协同推进。研究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监督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费率浮动和监督执法等措施,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健全投入机制。落实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健康工作投入机制,多元化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健康领域;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    

四是动员社会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各界人士等参与职业健康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治宣传、规划宣贯、健康促进和科普传播,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是实施监测评估,完成规划任务结合实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规划实施监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价,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

相关链接: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的通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