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政策解读
《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政策解读
现将《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各县(市、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树立典型和标杆,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了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创建范围。一是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二是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三是创建标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1.党政重视,部门协同。2.政策支持,推动有力。3.固本强基,优化提升。4.注重管理,强化监督。5.完善支撑,加强保障。6.群众认可,评价良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环境设施好。2.人员队伍好。3.内部管理好。4.服务质量好。5.服务效果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工作流程。1.自评申报。2.审核推荐。3.评估验收。4.公示命名。5.动态管理。
五是第一批示范项目创建安排。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及时推进项目落实和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