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转发背景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近期河北省印发了《实施意见》,围绕科学构建医共体、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实施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我市规范稳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指南。为贯彻落实省文件最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转发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4方面18项具体任务。一是健全领导管理体制与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等4项重点任务。二是优化内部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理顺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增强质量管理同质化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三是提升资源配置效能与医疗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强化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推动资源服务互通共享、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防融合服务、发挥中医药服务基层特色优势等5项重点任务。四是完善外部治理机制与保障支持政策,主要包括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障配套政策、优化人事编制管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等5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加大推动力度、强化监测评价、突出示范引领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意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