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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9来源:市卫健委

刘卫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较为健全。在城市区,按照3-5万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较多区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共设置社区卫生机构233所(其中中心51所,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卫生院9所,站173所)。在农村地区,按照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办卫生院、500人以上行政村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并“一村一室集体举办”的原则,共设置乡镇卫生院195所,村卫生室3936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健全,全面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夯实工作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专门就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作出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安排,专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机构能力提升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基层医疗机构抓“四早”促常态提能力强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石家庄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支持文件,以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提弱项为目标,持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机制,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特别是明确提出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类财政供给,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为全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持续加大投入,夯实发展保障。一是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要求,按比例足额落实基本公卫项目、基本药物等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基层,有力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兜牢兜住了基本底线。二是专门设立奖补资金。市财政专门设立200万元年度奖补资金,每年对达到推荐标准、获批社区医院和创建成为示范机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补,有效激发了机构提档升级的积极性。三是科学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对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首席专家工作室坐诊的省市级专家进行补助。每年投入120万元,对开展卫生下乡对口支援的市属医院进行补助。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全市基层卫生骨干千人培训计划。投入资金806.9万元,在乡级基层卫生机构建成国医堂50个,免费组织500名基层医师开展中医知识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33种。四是加大硬件投入力度。2022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级财政累计投入1.16亿元,新建房屋面积4253平米,装修房屋面积达4.5万平米;在设备购置方面,县级财政累计投入5836万元,新增CT、DR、全自动生化仪、口腔诊疗仪等设备160余台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硬件水平有效加强,让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更加舒适便捷。

(三)四是加快提档升级,推动特色发展。2022年,新增推荐标准机构9家,新创建社区医院6家,截至目前全市36家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建成社区医院21所。我市达到推荐标准的36家机构年门诊总量提升到210万人次、手术总量近1.2万台、住院总量达到4.6万人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同时,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评选示范机构10个,落实市级奖补资金200万元。抢抓全省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机遇,2022年获评省级基层特色专科23个(全省101个),总量位列全省第一。加快推进医防融合,建成慢病医防融合示范工作室6个,体医结合示范工作室4个,受到省直部门充分肯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康复医疗服务,目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采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康复服务,三分之一的中心能够采用现代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相结合开展康复服务,受到居民广泛认可。

(四)财政部门重点关注,健全保障机制。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石家庄市全面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石卫(2020)5号)等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突出解决制约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制度改革、基层信息化建设、运行保障等问题,推动乡镇卫生院和辖区村卫生室实现“十统一”一体化管理,全市乡村医生月平均收入达到3220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五)人社部门大力支持,不断优化招聘。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不断优化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力争招得上、用得好、留得住;持续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增强医务工作者获得感,激发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结合基层乡镇和卫生系统用人实际,扩大招聘规模,提供更多岗位;乡镇卫生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历可设定为大专及以上,充分提高岗位吸引力。2023年1月5日发布卫生类招聘岗位1696个,其中,县区基层卫生机构有1237个岗位,占比达到72.9%。同时,突出补充亟需,着眼基层医疗机构用人急需,统筹安排、压茬推进招聘工作,1月发布公告,2月完成招聘,快速有效充实了基层医务人员力量。二是持续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指示精神,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护技术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市将针对代表指出的基层卫生院临床诊疗设备陈旧、落后,村医收入偏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和对口帮扶力度,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技能和水平。一是加快推动机构提档升级。持续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年内推动至少5所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新增不少于2家社区医院,评选不少于10家示范机构,对服务能力提升明显的机构予以奖补。二是加快推动机构特色发展。巩固提升已获评“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的建设水平,支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一批特色专科。加快推进医防融合,年内建成10个医防融合示范工作室、4个体医结合示范工作室。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年内推广不少于20项适宜技术。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在现有基础上推动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现代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相结合开展康复服务。加快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三是重点在队伍建设上见实效。力争年内新招录基层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0人,充实基层专业力量。接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年内选派6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赴京研修学习。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培养全科医师不少于140名,培训乡村两级业务骨干不少于350名。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临床诊疗技术水平等薄弱环节,采取传帮带等措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市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四是着力提升硬件水平。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拓展服务面积、增加服务床位、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下大力气,持续改善就医环境,加快拓展发展空间。在设备购置更新上力争新突破,切实增加一批发展急需的大型先进诊疗设备,同时要淘汰更新一批常用设备,为机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坚持在夯实网底上下功夫。推动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石家庄市全面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石卫(2020)5号)和《石家庄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等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集中财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突出解决制约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制度改革、基层信息化建设、运行保障等问题。市财政对考核达标县区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奖补。六是持续在优化服务上提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医护人员待遇落实。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支付政策,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探索推进妇幼、规划免疫接种等项目与健康档案等互联互通,促进医疗和公卫信息共享。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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