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北省医院评审管理办法》《河北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分别于2025年7月、2025年9月对申请进行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复审的元氏县总医院、高邑县医院、晋州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评价。经过前置要求审查、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审核、现场评审评价和石家庄市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元氏县总医院、高邑县医院、晋州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复审通过。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311-66610039
电子邮箱:sjzsypzx@163.com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