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3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继续保留实施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石卫规〔2019〕1号);
2.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石卫规〔2020〕1号)。
二、失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市级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卫规〔2024〕1号)。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