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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30来源: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卫生健康重要论述的精髓;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了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为实现“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目标、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扎实推进,全面提升法治思维理念。一是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述法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作为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日常学习的“规定动作”,使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集中学习了《宪法》《宪法修正案》等重要法律法规,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关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3部法律进行了专题学习。加强依法行政能力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增执法人员全部完成网络法治学习计划并考试合格。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我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人口日、世界卫生日、饮水宣传周、中医药法法制宣传、世界艾滋病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市卫生健康委获得省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2018年度市级普法先进单位。五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并动态更新,规范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委遵循法制统一、实事求是、及时高效的原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委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邀请委法律顾问、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依程序代市政府拟定了《石家庄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作出明确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司法局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根据《石家庄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要求,对我委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未清理出涉及公平完争审查的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处室对拟出台政策措施严格进行自我审查,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四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委和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均遴选、聘任了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遵纪守法的长期法律顾问,在起草、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文书等事项中提供法律意见,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和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切实提高我委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和重大事件依法应对能力。五是大力推行法治医院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均确定了市级“法治医院”试点,井陉县医院和赞皇县医院确定为省级“法治医院”试点单位,建立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机制和法治工作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进程。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我委建立了以公示全透明、记录全留痕、法核全覆盖“三全”为基准,以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化“三化”为抓手,保障“三项制度”惯性运行的“3+3”工作机制,打造出了独具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色的新亮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被作为示范文本在全省予以推广。在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我委作为现场观摩点受到国家及各省司法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我委法制监督处被评为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二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委官网进行公示,确保清单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按照“四个全、四必须、一严禁、三从严”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涉水产品、消毒产品、血液安全等11大类3036家单位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文书制作,通过现场稽查、案卷评查、平台系统检查等方式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卫生执法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我市3份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2份案卷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四是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疫苗规范使用专项整治、职业健康专项整治等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是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对不能按规定时限执行的行政处罚,主动同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加强行政强制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完善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能力;拓宽受理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法定渠道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依法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推进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共计23起,其中被复议10起,市本级接到复议申请13起。二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安排部署对安全生产隐患、信访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的摸排、分析,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将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严格落实委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约访制度,市本级共接待信访案件116件,均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了告知、答复、化解,没有出现群体性、恶性案(事)件。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了石家庄市警医、调医、保医三项联动机制,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有效保障了我市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的顺利推进;引入医疗纠纷信息化管理,使纠纷处理工作更趋标准化、科学化;联合新闻媒体,着力宣传医患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法,引导患者及家属依法有序解决医疗纠纷;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开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培训医务人员6000余人次;加强医院“三防系统”建设,我市二级以上医院“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到92.24%,40家医疗机构设立内部警务室,52家医疗机构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其中24家和公安机关联网)。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支持驻委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二是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实行纠错问责机制。对卫生健康系统人员、行政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对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使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有效杜绝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各类监督,分工明确、优势互补,从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以提高承办工作质量为目标,通过健全制度、程序规范、加强督办等措施,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承办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2019年,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51件,其中主办43件,会办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全部办理结果满意,满意率、办结率和走访率均达到100%。
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委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09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487条,政务微博发布907条,政务微信发布715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做好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和宣传。在市电台91.5绿色之声频道开通了每天3分钟的《健康科普》提示专题,在覆盖全市3760个村的农村大喇叭开办了健康教育专栏,每周播发推送健康科普知识、健康资讯。截止目前电视台健康栏目共播出201期、电台健康栏目播放161期次、农村大喇叭播出87期次。三是强化健康科普基地(阵地)建设。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重点开展以医疗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为主体的健康教育园地建设,改造升级各级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教育一条街、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目前全市设置健康教育专栏18926个、健康教育一条街52个、健康教育园地41个。四是做大做强“12320”公共卫生服务公益热线。投入100余万元进行升级改建,建有呼叫中心和门户网站,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真正把“12320”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热线打造成为了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及寻医问药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自“12320”开通以来,接受群众咨询达到40余万次。
2019年,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断深入推进,以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宪法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卫健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推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四是把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的出发点,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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