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瑞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联体建设 进一步提高养老院医疗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持续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印发文件
近年来,我市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了《石家庄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石家庄市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基础工作指南》等文件,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完善服务模式
建立了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嵌入式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117家,其中,养办医47家、医办养35家、嵌入式28家,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近年来,市民政和卫健部门相互配合,指导督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的有效结合。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院,享受民政部门规定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二是指导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院进行合作,签订服务协议,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与就医无缝对接。三是鼓励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就职,在薪资待遇、评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四是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巡诊检查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三、创建示范机构
我市积极创建“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和“国家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创建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14家、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县(区)3个;2023年,正定县、石家庄平安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四、建立和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相关政策
2022年11月,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工作的通知》,适用于“经市医改办评估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估标准》,并与医保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通知》规定了打包支付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总额核定标准,并建立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2023年12月29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2024年3月22日,省级各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24〕3号)。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