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三学社: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夯实发展基础
我委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已有112名基层中医药骨干参加河北省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和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项目,参培学员数在省内均名列第一。举办了石家庄市中医重点专科负责人培训班,31名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依托河北中医药大学,组织22名中医药骨干参加我市第一批市级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组织500名医师入学参加省第二期临床医师“西学中”培训。参加了全省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1名技术骨干作为省级队员参加全国竞赛。
二、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培养,打造领军团队
为提升全市公立中医医院管理能力,持续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委将组织全市公立二级中医医院院长管理培训班,不断提升中医医院领导行政管理能力。
三、优化职称评审政策,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凡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二是单独设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学历进行了放宽(大专以上即可),相关业务工作要求进行了调整降低。对论文、科研不作要求,用治疗方案、护理计划、病例分析、学术交流论文等代替论文,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基层一线卫生专技人才单独设立评审组,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四是落实基层服务制度。城市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下一步,我委将利用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契机,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夯实医疗服务基础,全力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