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民生,让城市更有温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三医”联动改革,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医联体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组织引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联体建设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石家庄市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壁垒,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是医联体实行网格化布局。按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医政函〔2023〕27号)有关要求,医联体实行网格化布局,即按照区域和医疗资源情况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由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负责。市内六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规划4个医疗集团,县(市、区)方面,全市16个县(市、区)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5个,覆盖196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按照“突出优势、错位发展”思路,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700余次,培训人员2.4万余人次,向乡镇卫生院派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5万余人次。基层诊疗能力不断提升,其中赞皇县、正定县被评为“2023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省级示范县 ”。
四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目前各县(市、区)已制定了分级诊疗目录及双向转诊操作细节。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通过牵头医院的帮扶,能够开展住院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185所,占比达94.39%,县级医院向基层下转患者2249人次,基层向县级医院上转患者8271人次,县域内基层诊疗量占比提升11.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提升11.03%,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提升16.81%。有效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医防融合,打造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监测架构持续优化。组建市、县两级监测预警工作专班,完善了市、县、哨点医院三级监测架构,通过时间序列、传播动力学、线性回归等建立起传染病预测特征模型,做到实时监测、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坚持每月开展传染病综合分析,研提风险防范建议。
二是基层疾控力量日益增强。为全部县(市、区)配齐现场流调处置车和防疫物资运输车,切实提升快速到场处置能力。推动市及全部县(市、区)设立1-2名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岗位,有效发挥决策参考作用。印发《关于指导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的通知》,促进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有效发挥。
三是信息共享持续完善。实现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农村、林业等跨部门分享传染病多渠道监测信息,定期多部门会商研判传染病疫情风险。深化机场海关合作,开展入境航班旅客、环境物品和航空器污水新冠病毒监测,部门联防联控成为常态。
四是检测能力持续增强。国内率先开展感染性腹泻样本艰难梭菌、弓形杆菌检测工作,省内率先具备新冠病毒二代测序及分析能力。主动承接呼吸道多病原监测工作,已检测313份流感样病例标本,检出10种呼吸道病原体,初步掌握了呼吸道疾病多病原感染现状。
三、固本兴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提高本市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我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学员面授辅导与临床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启动了石家庄市西医学习中医(以下简称“西学中”)培训工作。
二是确定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等13家具备培训资质的中医医院作为实训医院分别承担学员面授辅导及临床实践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前后组织3期共3240名临床医师报名参加西学中培训。力争通过网络授课、面授辅导、临床实践等方式,将学员培养成为能够熟练运用中、西医两种方法防治疾病及正确运用中成药、中药饮片和现代医疗技术的复合型基层中医药人才。
三是持续开展高水平国医堂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5年完成100家高水平国医堂创建。目前已完成75家高水平国医堂的创建工作,2024年将继续遴选25家开展第三批高水平国医堂建设工作,让百姓就近享有高质量中医药服务。
四是中医药文化宣传持续加强。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名中医下基层活动,与省、市媒体合作,通过中医经典诵读、中医适宜技术“云课堂”直播、“小小中医传承人”、专家讲座、现场义诊等活动形式,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增强中医药文化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中医药文化需求。
四、多元发展,积极推进社会办医
一是规范引导社会办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
二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重点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鼓励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平竞争,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
三是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与医联体开展横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构建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四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手段,加强对医疗执业活动的评估和监管。严禁超范围执业和无证行医,规范医疗广告发布。
感谢您对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