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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浏览:1 更新时间:2024-06-24 16:40:34

霍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石家庄市托幼一体化服务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积极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不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一、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普惠幼儿园开设托班,目前我市幼儿园托班备案509家。今年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2022年-2023年我市共遴选47家示范性机构给予奖补,其中29家为幼儿园托班。2023年托育机构示范创建民生工程,共51家托育机构参加,并获得省级示范创建资金补贴,其中幼儿园托班36家。

二、规范托育服务收费

2023年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我市市区托育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托育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市内公办幼儿园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全日托托育费1300元/生·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全日托托育费1500元/生·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规范了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三、打造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对托育服务机构实行星级评定,共确定五星级28个,四星级48个,三星级21个。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定,共确定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47个,其中公办幼儿园托班6个。积极探索社区公建民营托育点,长安区谈固街道探索利用党建惠民资金,建设了首家社区幼儿日间照料看护中心。裕华区、新华区依托社工组织,探索建设了社区托育点。目前,我委正积极筹建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全市公办托育机构标杆。

下步,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不断提高0-6岁儿童保育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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