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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市卫健委

市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感、新冠等呼吸道传染病病原体变异快、传染性强,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感染后危害严重,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暴发疫情。为掌握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水平和流行趋势,监测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病原谱构成,以及流感病毒、新冠病毒等重点呼吸道病原体变异,一直以来,我委按国家、省级的相关方案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强化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响应

一是市、县(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根据职责分工,设置专人负责疫情数据浏览与审核工作,在流行季对全市或辖区内呼吸道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增加数据审核和分析频次,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等异常报告信息,提前发出预警和处置。二是为全市推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前置软件集成部署工作提供用户账号创建、账号测试等技术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病情信息报送及病原学实验室检测全流程的信息协同,实现动态感知的主动监测与预警上报。同时以部署国家前置软件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自身履行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的公共卫生职责。

二、加强病原学监测

全市设立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所网络实验室,4所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2所新冠病毒感染哨点医院,1所呼吸道多病原监测哨点医院,涵盖省、市、县三级医院,能够更全面地监测流感、新冠等多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水平和流行趋势,识别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敏感性和准确性,2024年底建议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和扩大了呼吸道传染病病原快速检测项目,提高病人检测比例,为快速鉴别呼吸道疾病类型,明确诊断提供实验室检测依据。

三、强化专业培训与沟通交流

我委多次派出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关于流感、新冠、病毒监测等防控技术培训,会后及时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并积极组织哨点医院、县(市、区)疾控参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了包含哨点医院、辖区疾控送样人员、网络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内的工作群,及时督促监测相关工作的开展,定期将本辖区监测质量和监测结果反馈至哨点医院。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处置流程,机制顺畅、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疫情。二是全面落实在全市疾控专业人员中开展的“流调处置能力提升活动”和全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培训和演练、竞赛双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的力量建设,规范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全市流行病学人才队伍储备,为提高全市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处置能力奠定基础。三是强化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对新冠等重症、危重症、死亡病例及其他特殊病例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

五、加强数据转化和风险评估

市疾控中心每月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加强疫情数据使用率,将监测结果转为措施实施依据,制定全年传染病健康风险提示台账,依托市疾控中心公众号平台、各类新闻媒体定期发布健康风险提示,提醒公众及学校、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落实公共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在流行季,对流感、新冠等重点关注呼吸道传染病采取周分析,密切其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及时发现新型变异毒株及其抗原变异情况,掌握和预测流行趋势。

六、加强健康宣教

加强与公众、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省市级报纸及网络媒体、制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科学宣传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坚持多病共防,持续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继续倡导佩戴口罩、手消毒、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呼吸道传染病疫苗接种率。

    七、强化科研支持

近几年,市科技局一直积极鼓励和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卫生行业的技术创新,支持开发与健康服务相关的安全、有效的药品和服务产品,将呼吸道传染病研发课题列入了年度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积极支持我市医疗卫生行业,针对严重危害人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开展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并积极推荐申报省厅医疗卫生研发项目。支持了一批创新性强、涉及面广的卫生科研项目。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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