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主诊医师制度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持续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出台相关政策
我市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了《石家庄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石家庄市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基础工作指南》等文件,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完善服务模式
坚持“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形成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4种较为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医养结合机构达到130家,以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6家大型康养机构与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合作(签约)。近年来,市民政局和卫健部门相互配合,指导督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的有效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始养老院,享受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指导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院进行合作、签订服务协议,开展转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与就医无缝对接。鼓励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就职,在薪资待遇、评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三、持续推进重点工作
建议中提到的资源整合、服务内容以及建立合作机制质量监控等情况,我市已根据2024年1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4〕40号)文件,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老龄健康工作会上对各县(市、区)明确的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量;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纳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等工作任务,建立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老年友善、医养结合等四个质控中心,同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不断深入推进医疗与养老深度融合,不断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