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天天气:
 
当前的位置: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6来源:市卫健委

于秀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石家庄市医养结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政策引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持续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了《石家庄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石家庄市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基础工作指南》等文件,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推动多元主体协同

    一是全力提级扩能。对标对表先进城市,严格按照能力标准,持续抓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截至目前,全市25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占比96.9%84家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占比32.4%;建成社区医院44所,占比16.9%。二是狠抓专科建设。积极抢抓“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建设机遇,我市累计获批省级特色专科91个,数量全省最多,并持续建强做优特色专科,推动省级特色专科成为基层机构发展支柱。三是拓展服务能力项目。积极推动基层机构普遍增设康复、口腔、儿科等业务科室110余个,累计新增服务项目300余项,服务范围明显拓宽。注重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多家乡镇卫生院建立了胸痛、卒中救治单元,急诊急救能力明显提升。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免费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一次常规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一次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 B 超(肝胆胰脾)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指导。针对老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每年要免费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每年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老、康复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广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治未病”理念,推广太极拳、八段锦、健身气功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医养协议合作、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方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多场景提供服务的格局。

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四种较为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130家,床位总数1.8万余张,长安区胜北、藁城区贾市庄等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为标准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三、多部门协同保障

近年来,市民政局和卫健部门相互配合,指导督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的有效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始养老院,享受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指导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院进行合作、签订服务协议,开展转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与就医无缝对接。鼓励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就职,在薪资待遇、评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加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指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家庭病床等服务,扩大上门护理服务供给。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有条件的县区级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

copy©2024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冀ICP备10208357号-6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  | 网站地图
公共卫生服务热线:12320
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311-67502380、83991212(工作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