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
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解读
一、《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主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推动全媒体健康科普任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水平迈向新台阶。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主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与监管的主体和职责,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持续提升健康科普知识的质量,丰富健康科普作品的形式,增加优质健康科普作品的数量,推进健康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由哪几部分组成?
《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共分为7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条件内容。阐明了健康科普知识的范畴,明确了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并对健康科普知识的基本条件和主要内容提出了要求。
第三部分明确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原则要求及渠道。提出了传播原则,明确了健康科普信息发布的要求,进一步丰富传播渠道。
第四部分优化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评价。阐明了评价的种类和内容 ,明确了评价方法。
第五部分落实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职责。明确各主体主办单位应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配置,鼓励媒体发挥健康科普专家作用,提高健康科普节目、栏目、公益广告的质量,并对网站平台从事健康科普知识生产的公众账号申请条件提出了要求。
第六部分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监管强调。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健康科普知识的监测与评估,推广优质健康科普知识,删除和澄清虚假健康信息,对发布和传播虚假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
第七部分提高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保障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大经费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对各单位推动《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提出了要求。
三、《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要求发布和传播的健康科普知识应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提出了健康科普知识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伦理规范。二是内容正确,没有事实、表述和评判上的错误,有可靠的科学证据(遵循循证原则),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三是主题契合公众关切的健康问题,语言与文字通俗易懂。四是基本要素齐备,有明确的来源、作者、发布时间、适用人群等。五是不含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淫秽、色情、暴力的违法信息。
四、《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中,健康科普知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了使各主体在制作、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时有更加明晰的方向,《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规与政策,提升公众维护他人健康的社会责任意识。二是普及科学健康观,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健康,理解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共同应付健康问题。三是普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知识,推动养成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四是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增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必备技能,自觉维护自身健康。五是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增进对祖国医学的认同,弘扬中医药文化。
五、在健康科普知识传播和监管等环节中,应如何落实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职责?
《关于建立健全石家庄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着力从健康科普信息的发布、传播和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环节发力,遏制虚假健康信息,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
(一)要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健康科普知识生产、审核、发布等管理制度,明确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健康科普知识编辑与审核人员,常规性审查本机构发布知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制作、发布和传播的健康科普信息还应经由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编写与审核,并符合有关要求。此外,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舆情反应机制和虚假信息举报制度,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和受理投诉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强调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等相关部门引导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加强对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的审核,及时删除虚假健康信息,防止误导群众。对发布和传播虚假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强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健康科普知识监测与评估。做好优质健康科普作品的推广,对出现较多虚假信息且影响较大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并对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
(四)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
六、应如何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监管?
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的监督管理。
(一)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宣传、网信、广电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健康科普知识监测与评估,推广科学性强、传播效果好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加强虚假信息处置力度,通过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较多虚假信息且影响较大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有关健康科普知识的网民留言审查与处理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充分吸收公众意见建议,更好地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及时为公众答疑解惑,妥善处理舆情。同时,还要定期通过以互联网络监测和公众反馈等方式,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的效果评价,调整健康科普信息的内容和传播形式。
(三)对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舆情处置和受理投诉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四)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切实加强政府、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主体和公众之间的有效交流沟通,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规范管理的良好环境。
七、提高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保障力有哪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部门协调。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四是加强能力建设。